3月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查《關于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國家發改委公布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主要任務,提及以下電力能源相關內容:
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在優勢地區布局清潔能源、儲能、高原科學等國家級科研平臺
積極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
加快推動氫能等未來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持續推進核聚變等前沿技術研究開發
促進消費穩定增長:
加快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深入落實“兩個毫不動搖”:
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
持續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有序推進水電氣熱等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
提升鄉村發展建設治理水平:
加強農村充電樁、冷鏈物流、寄遞配送設施建設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扎實開展“碳達峰十大行動制定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建立全國及分地區碳排放年報快報制度基本建成并公布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完善碳定價機制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和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開發建設推動實施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壓輸電工程開工建設一批條件成熟的沿海核電機組
保能源資源安全:
配合制定能源法完善煤炭跨區域運輸通道和集疏運體系加快推進煤電等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和輸電通道建設加快西部地區清潔能源基地和電力外送通道建設持續抓好能源資源價格調控監管
加強國家儲備體系建設:
穩步推進中央儲備糧直屬庫、國家石油儲備基地、中央政府煤炭儲備基地、寧波舟山大宗商品儲運基地、北部灣能源集疏運一體化基地等重點儲備設施建設
強化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
維護水利、電力、油氣、交通、通信、網絡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